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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

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与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参见附件1)要求,现就2019年上半年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9326日至419日。

(二)审核内容

1.在学期间所修研究生课程学分要求。该项要求由各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修研究生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参照各学院相应培养方案)。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要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不少于两门),成绩合格。

2.在校期间,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正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排前2名);或有1项专利或经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部门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排前5名);或参加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的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该项要求由各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成果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每位毕业研究生应填写20196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将汇总表及研究生在研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汇总,于41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及成果复印件提交校学位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胡卉婷OA

4.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凡在我校拟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毕业研究生都需要参加检测。未按要求参加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在论文送审前两周(412日前)提交《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导师、二级学院批准后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于415日前发至研究生院胡卉婷老师OA,以供检测,同时需要提交20196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汇总表》,导师在该汇总表上签字同意送检论文。

研究生院于415-19日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由各单位再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按照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参见附件2)。

第一次论文检测不通过的研究生需要修改论文,并于419-22日提交《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检测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导师、二级学院批准后交校学位办审核,用于二次检测。

5.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者,应填写《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答辩)申请表》,于412日前办理相关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申请延期者推迟至下一次参加论文评阅、答辩,时限最多为一年。

每位毕业研究生均需提交《南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经研究生导师、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办,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工作。

二、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和时间不作硬性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预答辩,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学位论文送审

(一)时间:2019422日至510日。

(二)具体要求

1.建立或更新送审专家库

每一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一般由1216名校外专家组成,其中应有30%左右的区外专家。入选专家库者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科学研究中卓有成绩、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已建立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可作适当调整。请需要新建或更新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库的二级学院,于419日前将新建或更新后的送审专家库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送交校学位办,电子版发至胡卉婷OA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送审的费用从每位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中开支。423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20196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导师签字同意论文送审并确认送审论文与检测论文一致后,研究生院根据各二级学院报送上来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阅专家名单,于424日前将每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专家名单通知各二级学院,每人均需送审2名专家

2)硕士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审。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双盲送审制度,导师不得担任评阅人。评阅结果的处理参见《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3)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相关规定(参见附件3),送审论文要特别注意将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科研成果、致谢等部分不打印。

42019届毕业研究生必须于424日前填写好《南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加盖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公章后,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连同学位论文一起寄送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此项工作于426日前完成,并请专家于510日前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寄回研究生院(注意在评阅书上写清专家回寄评阅书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胡卉婷收,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3637115777150051)。

论文评阅书必须寄回研究生院,由我院反馈给各培养单位。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时间:531日前。

答辩工作须于531日前全部完成,6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因逾期交材料导致错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或者延误学位授予信息审核产生错漏,由本单位负相应责任。

(二)具体要求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5位具有高级称职的硕士生导师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人。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本人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术地位较高的校外硕士生导师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担任,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2.513-17日,各培养单位按学科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工作时间安排报送校学位办审核、备案,学位办汇总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返回各培养单位。各学科在答辩正式开始前须当场宣读学校批复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学位论文答辩统一使用盖有研究生院公章的表决票,其他表决票均属无效票。

4.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五、提交学位办的有关材料

(一)通过论文答辩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论文需提供两个版本的论文,其中一份PDF版,另一份为WORD 2003-2007版,电子版论文的封面、扉页和原创性说明要求端正、干净、整洁和清晰。具体要求参见《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相关规定。论文扉页必须有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亲笔签名,申请人导师名字不能出现在委员名单中;《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有本人签名、《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必须有本人、导师亲笔签名,同时需填写是否保密:若需保密,请在保密方框内打“√”,并填写保密时间;若无需保密,则在不保密方框内打“√”,论文封面的密级处不保密论文填公开,经审核批准了保密的论文填保密

2.申请硕士学位材料袋(510日前到校学位办领取)

2019届学术型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栏目下载,请于65日前将全部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南宁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表(原件一式一份)

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论文评阅书(每位专家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共两份);

成绩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原件一份);

答辩小组投票(南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表);

答辩记录(原件一份);

学位评定分委会投票(南宁师范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原件一份);

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表(原件一份);

毕业研究生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放入材料袋。

(二)提交材料袋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签名,供存档;

2.材料中所有栏目的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答辩委员会评定意见栏必须填写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并有答辩委员会主席亲笔签名。

3.2019届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由于20196月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内的信息将上报教育部,作为今后学位证书查询的凭证,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请研究生认真校对并确认本人信息,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请认真阅读《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准确、认真填写20196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教学秘书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请于6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院胡卉婷OA

(三)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的汇总表

1.20196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汇总表》;

2.20196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

3.《答辩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4.20196月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

5.2019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汇总表》;

6.20196月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196月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的毕业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关于高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2019GCT硕士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其余表格参照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要求。

(二)为扩大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校内的影响,活跃学术气氛,各单位在举行答辩前应制作、张贴宣传海报。

七、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

申请延期毕业(答辩)

412日前

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送研究生院检测

415日前

各二级学院送交送审专家库名单

419日前

研究生院将评阅专家名单通知各二级学院

424日前

各二级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426日前

专家寄回论文评阅书

510日前

研究生院收取专家反馈的论文评阅书,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513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

校学位办备案

513-517

各二级学院上报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513-517

完成正式答辩工作

531日前

二级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

63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65日前

2019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有关表格详见附件4,研究生工作教学秘书提交相关表格详见附件5,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广西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3.《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4. 研究生需下载的表格;

5. 教学秘书需下载的表格。

                                                

 研究生院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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