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切实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就验收相关考生定向就业协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范围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和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二、工作安排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必须在2021年4月27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与定向就业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以快递方式寄至或由本人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二)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
必须在2021年4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至或由本人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应届生“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2.非应届“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的《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招生单位高度重视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工作,通知到位本单位需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相关考生,再次核查相关考生资格,验收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四、通讯方式
定向就业协议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行政楼704室), 邮编:530001
联系人:黄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5906
附件:1. 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 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