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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点击数:

各位考生:

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2日可以正式查询。

一、关于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从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起。

2.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二、关于成绩复核

(一)接受范围

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全部科目,包括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报考其它招生单位的请到各相关学校按各自要求提交申请。

(二)复核流程

考试成绩公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已组织工作人员反复核对,一般不存在试题漏改及统分登分有误等情况,不建议考生随意复核。如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重大疑问的,可申请复核成绩,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复核申请。

1.申请时间:

2023年2月23-24日接受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关于成绩复核相关事项,考生可电话咨询我校研招科(咨询电话开通时间2023年2月23-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申请要求:

考生必须将以下四份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并在申请时间内发送到邮箱3323723031@qq.com,压缩包文件名的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查申请”,以下材料不完备者、填写不规范者、扫描件(或拍照)不清晰者,不予受理申请。

1)《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电子版(见附件):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文件格式为word格式;

2)《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签字扫描(或拍照)版:将申请表电子版进行纸质打印,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

3)身份证(含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

4)准考证: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准考证”。

对公布成绩确有异议需要复核的,请考生在规定申请受理时间内将规范的申请材料发到指定邮箱,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

3.复核内容:

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核内容。

4.复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试卷的复核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对考生试卷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同意后,有关部门开展复核,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

1)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统考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核;

2)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院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对自命题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共同进行复核。

5.结果反馈: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成绩复核,对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不再单独通知考生。3月10日后,经复核发现有误的,我校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更正,获批准后电话通知考生。3月10日左右,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南宁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三、关于国家分数线公布

国家分数线一般在3月中下旬公布,请考生关注中国研招网的最新通知(网址:http://yz.chsi.com.cn)。

四、关于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初步计划将在3月下旬到4月初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安心备考,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我们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消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同时请不要更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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