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5〕0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初评。按照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对案例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拟推荐10个案例(详见附件)参加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反馈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01889,邮箱283312243@qq.com。
附件: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拟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