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校部分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南师党发[2019]74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6月10日起: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管理及奖助贷管理业务工作划归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生就业业务工作划归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