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度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师党发〔2025〕78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7月4日起: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奖助贷管理业务、研究生就业业务等工作划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